章节目录 第115章 泥巴窝里种梅花(1 / 2)

作品:《盗笔:捡到失忆小哥后带球跑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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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春妮是杨家岭一户人家的女儿,生在春天,所以老爹给起名叫春妮儿,这样的名字在这片黄土高原上不计其数。

小时候家里很穷,一到冬天全家人窝在一口土炕上,裤子只有一条,谁要出门谁轮着穿。

杨老娘是个很厉害的女人,逃荒来的,也不知道家里人还活没活着,只要了半袋红薯就把自己嫁给了杨老爹,婚后随夫姓。

杨老爹真算得上是村里比较好的男人了,他从不打女人,就是性子闷,遇上事了也不爱说话,问一句才答一句,但干活很卖力气,会种地!

这样的男人是饿不死的,跟着肯定有口饭吃,按理说应当很吃香吧?其实不然。

杨老爹年轻时候跟着村里人去打猎,叫狼群围了一夜,咬断一条腿,没医没药的就那么硬扛,发了几天烧,骨头自己又长好了,从此就瘸了。

而且眼睛还叫狼爪给抓瞎了一只,眼球都掉了,眼眶空洞洞的,看着极其吓人。

变成这个模样,再会种地,那也没姑娘愿意嫁的,父母给说了几门亲事都是一到上门时就吹了。

杨老爹自己也心灰意冷的,没再想着找媳妇的事情,一心一意种地,侍弄庄稼是一把好手。

直到春妮的老娘逃荒来了杨家岭,一眼就相中了杨老爹,也不晓得看上他啥了,反正就要了半袋红薯,就嫁了,从此是杨家人了。

公公婆婆还算厚道,生了三个姑娘,三个儿子,姑娘都嫁到了附近的村子里,儿子们也在春妮出生之后分家了。

因为不放心杨老爹这个瞎眼小儿子,公婆是跟着他们住的,帮着做农活、带孙子孙女。

春妮是大女儿,下面还有两个弟弟,后来杨老娘就说不生了,死活都不生了,说再生养不活了!

公公婆婆拗不过她去,杨老爹和媳妇感情又好,春妮就这样成了家里唯一的女儿。

她记得她娘是非常喜欢两个弟弟的,小时候家里有什么好东西了,哪怕是捡到鸟蛋,都是先紧着公婆丈夫和儿子们吃。

她和春妮什么都不要,吃糠咽菜就行了。

但往往这时候爷爷奶奶和老爹也不好意思吃独食了,会自己不吃分给春妮吃,到底是第一个孩子,亲手带大的孙女,说不心疼,那也假。

“春妮儿啊,你干什么咧?快来帮忙拣洋芋蛋子,红军干部们说要收烂洋芋,拣出来送去还能换点票!”

听到杨老娘在地窖那边喊自己,春妮收回思绪大步跑了过去:“哎!娘,来了来了!”

……

陕北的一月份真的很冷、很冷,今天霍时樱破天荒没有埋头在窑洞里工作、写教材。

张起灵找到她的时候,她正披着羊毛毡斗篷,坐在山坡上的一块裸露的石头上看着远方,表情不像高兴,却也并不悲伤。

只是手非常非常冰凉,他没说什么,坐下来用颈窝给她暖暖手。

“小哥,她们都缠过脚。”霍时樱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这么一句话。

但张起灵听懂了,她在说杨家岭村里的那些妇女,昨天他们去村里招生,让孩子们去中央办的冬季扫盲学堂上课。

霍时樱和几户人家的妇女聊过天,她看到她们大多都行动困难,因为曾经缠足而脚掌永久性骨折,不得不用后脚掌支撑身体,走路摇摇摆摆,像残缺的鸭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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