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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:《春风桃李:从游戏开始的征》[小说时光]:xstime. c o m 一秒记住!
第四十二章岁末家书(第1/2页)
腊月二十九,年味儿已经浓得化不开了。楼道里飘荡着炸丸子和炖肉的香气,窗外时不时传来零星的鞭炮声,远远近近。
乐乐和苏晚的小家,也早被装点起来。
窗户上贴着苏晚买的红色静电窗花,阳光透进来,在地板上投下喜庆的光影。
此刻,客厅的小餐桌被临时征用为“书案”,铺开了昨天从文化市场买来的大红洒金对联纸。乐乐挽着袖子,露出清瘦但线条清晰的小臂,手里拿着一支狼毫笔,正用指尖轻轻理顺笔尖。
苏晚倒下墨汁,墨香在温暖的空气中慢慢晕开,混合着屋里金桔的淡淡清香,竟有种奇特的雅致。
乐乐深吸一口气,屏息凝神,用笔尖轻轻舔饱浓墨,在废报纸上试了试浓淡。然后,他悬腕,提笔,落向了红纸。
笔尖触纸的瞬间,他整个人的气场似乎都沉静、凝聚起来。
手腕沉稳移动,笔走中锋,墨色饱满地渗入纸纤维。
横、竖、撇、捺,不再是平时敲击键盘的轻快跳跃,而是带着一种内敛的力道和筋骨分明的节奏。
“代码敲开新世界”,上联七个字,一气呵成。是端正的颜体,结构宽博,笔画浑厚,尤其是那个“敲”字,提手旁劲健,“高”部稳当,竟隐隐透出一股金石的质感,完全不像出自一个整天与数字符号为伍的年轻人之手。
“哇……”苏晚忍不住低低惊叹出声,眼睛都亮了。
她不懂书法,但美是共通的。这字看着就舒服,扎实,有味道。
乐乐嘴角几不可察地翘了一下,没停笔,蘸墨,继续写下联:“选择铺就暖心途”。
笔画依旧沉稳,但“暖”字和“心”字的卧钩与点画,却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些许柔和的弧度。
写完下联,他换了一张小点的横批纸,写下“静守流光”四个字。
最后一笔收回,他轻轻舒了口气,将笔搁在砚台上,这才抬眼看向苏晚,眼神里带着点期待,又有点习惯性的不好意思。
苏晚已经凑到桌边,俯身细细看着墨迹未干的对联,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喜和欣赏:“乐乐!你字写得这么好?!这……这简直是印刷体……不,比印刷体好看多了!有筋骨,有味道!你怎么从来没提过?”
乐乐挠了挠头,耳根有点发热,但被苏晚这么直白地夸奖,心里那点小得意还是压不住地冒了头。
“咳,还行吧。小时候我爷爷是镇上小学的语文老师,写一手好毛笔字。我大概五六岁吧,就被他拎到桌边,每天雷打不动描红、临帖。寒暑假别的小孩在外面疯玩,我就得在家写完十张大字才能出门。”
他说着,眼里泛起回忆的光,语气也轻松起来。
“那时候可烦了,觉得这笔杆子比什么都重。没少偷懒耍滑,墨水弄得到处都是,没少挨训。”
“后来呢?”苏晚听得入神,想象着一个小豆丁苦大仇深对着字帖的样子,觉得有点好笑又有点可爱。
“后来上中学,功课紧了,爷爷也管得松了些,就慢慢荒废了。大学以后更是再没碰过。”
乐乐拿起对联,轻轻吹着未干的墨迹,语气里带着点感慨。
“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,拿起笔,有些东西好像还在肌肉记忆里。不过生疏了,这笔也一般,要是爷爷的紫狼毫还在,写出来应该更好看些。”
他顿了顿,忽然眨了眨眼,带着几分难得的、属于年轻人的小小炫耀。
“我爷爷当年可是说过,我这手字,要是坚持练下去,考个级什么的肯定没问题。可惜咯,一代书法新星,就这么被数理化耽误了。”
苏晚被他难得流露的俏皮和隐约的小骄傲逗笑了,心里软成一片。
她知道,这不仅仅是字写得好,更是他成长中一份珍贵的底色,是那个在小镇上被祖父严格要求、打下扎实基础的少年的另一面。
如今在这陌生的城市,在这间小小的出租屋里,这份底色被他重新拾起,用来装点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新年。
其中的意义,远超过对联本身。
“耽误得好!”苏晚笑着,小心地捏起对联的两角,“不然现在哪来的程序员张乐,只有书法家张乐了。那我可得把这字好好收着,等咱们张大程序员以后出名了,这第一幅墨宝可就值钱啦!”
“去你的。”乐乐笑着轻推她一下,脸上是放松而真实的笑意。两人一起小心地把对联移到地板上晾干,红纸金字,在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格外鲜亮温暖。
接着,他们又一起给客厅那株小金桔挂灯笼、贴福字,小小的屋子里充满了忙碌的欢笑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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