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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:《我真不是昏君》[小说时光]:xstime. c o m 一秒记住!
第二章·溃军(第1/2页)
雨停了。天没亮透,灰蒙蒙的,像一块洗褪了色的旧布盖在头顶上。
杨旷掀开车帘的时候,第一口空气灌进肺里,差点让他干呕。
不是臭——是混合了太多东西的浊。马粪、烂泥、腐肉、烧焦的木头、汗馊味、血腥气,全搅在一起,被雨后的湿气压在地面上一尺厚。他闻过这个味道。在中东撤侨的路上,经过一个被炸毁的村庄,就是这个味——活人和死人混在一起发酵的味道。
但那时候他戴着防毒面罩。现在没有。
杨旷扶着车辕跳下銮驾。这是他第一次踩在隋朝的地面上。靴子陷进泥里,泥没过了脚面,凉得他脚趾发麻。
杨广的身体比他自己的重。四十三岁的骨架,久不运动,膝盖发僵。但他稳住了——前世站惯了军姿,重心压低,腰沉住,外八步踩实,在泥里站稳不晃。
几个太监看见皇帝下车,吓得扑通跪了一片。
“备马。“
太监们面面相觑。陛下的銮驾——乘车——不坐了?
“备马!“杨广的声音从喉咙里逼出来,低而重。
一匹马被牵过来。枣红色的,膘还在,是杨广的御马。杨旷抓住马鞍,翻身上马。杨广的身体记得骑术——这具身体骑过无数次马,肌肉记忆刻在骨头里。但杨旷的脑子不习惯这个视角,高了一截,视野陡然打开,五感像被调了音量旋钮。
然后他看见了这支“军队“。
官道上蜿蜒着一条长龙,从他脚下一直延伸到视线尽头。但那不是军队,是一条溃烂的蛇。
旗帜拖在泥里,没人扛。铠甲丢在路边,没人捡——太重了,跑路的人嫌它碍事。伤兵靠在车轮旁边坐着,伤口上爬着蝇子,没人替他们上药。一辆辎重车歪在路中央,车轴断了,拉车的骡子死了,肚子已经胀起来。没人移开它,后面的人绕着走。
杨旷看见一个兵,十七八岁,脸上还带着没褪干净的少年稚气,坐在泥里,怀里抱着一杆断枪,像抱着一个娃娃。他在发抖,不是因为冷。
杨旷又看见一个老兵,四十来岁,腿上缠着破布渗着血,正在从死去的战马身上割肉。割下来一块,看了看,塞进嘴里生嚼。
这不是军队。这是逃难。
杨旷前世带过兵。一个营满编五百人,从建制到装备到后勤到医疗到通讯,每一个环节都有人管、有人盯、有标准。战场上一个兵负了伤,从止血带到担架到野战医院到后送,最快二十分钟能上手术台。营里有军医,连里有卫生员,班里有急救包。每个兵的背囊里都有一份单兵口粮——压缩饼干、牛肉罐头、速溶咖啡,热量够撑四十八小时。
眼前这支部队呢?
没有军医。没有担架。没有急救包。没有口粮。一个腿上流着血的兵,唯一的处理是缠了一条破布,坐在泥里等。等什么?等伤口感染,等发烧,等死。
在前世,一个连长如果让自己的兵负伤后没人管,军事法庭会扒掉他的肩章。在这里,没人觉得不对。这就是规矩。这个时代的规矩。杨广的记忆告诉他,萨水之战前,三十万大军的后勤保障就是“走到哪吃到哪“。没有补给线,没有野战医院,没有伤员后送体系。士兵是消耗品,用完就丢。
杨旷学过的第一条军规是:“你带出去多少人,就带回来多少人。“
杨广带出去一百一十三万,带回来两千七百。这个数字放到任何一个时代的军事法庭上,够枪毙十次。但杨广不用上法庭——他是天子。天子的败仗叫“天意“,不叫“罪“。
杨旷握缰的手攥紧了。指节发白,和昨晚陈丽华攥衣角的姿势一模一样。
他在心里骂了一句:他妈的。三十万人的大军,打成这副模样。萨水一仗,不只是败了,是把脊梁骨打断了。
然后他听见了那声叫。
女人的。尖利,短促,像被一只手掐断了的尖叫。从路边两三百步外的一处村落传来。
杨旷的脖子本能地转向那个方向。受过训练的人不会忽视尖叫的方位角——左前方,两百步,村口那片矮树丛后面。
他又听见了。笑。男人的笑,粗野,带着酒气。还有砸东西的声音。
杨广的记忆告诉他:行军路上,溃兵劫掠沿途村落,是常事。杨广从不管。杨广管的是“朕的銮驾到哪了““今晚行宫准备好了没有“。溃兵抢几个村民,关他什么事?
杨旷拨马就走。
身后太监和侍卫乱成一团,有人喊“陛下——陛下您去哪儿——“他没回头。两三百步的距离,枣红马几个呼吸就到了。
村口。五六个兵痞围着一间土坯房。门被踹开了,鸡在泥地里乱跑。两个兵在搬粮袋,一个在翻东西,还有两个——
杨旷看见了。一个女人被按在地上,衣服撕了半边,脸上全是泥和血。她不叫了,眼睛是空的,像一具还活着的尸体。
杨旷的脑子里什么东西断了。
不是“砰“的一声断的,是很安静地断的,像一根绷太紧的弦,到极限之后不是弹回来,是悄无声息地散了。
他下马。没人注意到他。这些兵痞的注意力全在抢和糟蹋上,连马蹄声都没听见。
杨旷走到最近的一个兵痞身后。那人正弯腰在翻一口缸,背对着他。杨广的身体比杨旷重,但骨架大、胳膊长。他一把攥住那兵痞的后领,往上一提,那人双脚离了地,喉咙里发出“咯咯“的声音。
另外几个兵痞转过头来。
他们看见了龙袍。
枣红马在身后,晨光照着那人身上的金线。虽然赶路时不穿全套朝服,但杨广身上那件玄色常服绣着四爪蟒纹,腰间玉带——这不是普通人能穿的。
“陛——“
第一个字刚出口,杨旷已经动了。他拔的是身边侍卫的刀。杨广的身体不擅刀,但杨旷会。全军武术冠军不是白拿的——刀在他手里转了一个半弧,干净利落,一刀。
那个按着女人的兵痞的手臂和肩膀分了家。
血飙出来的时候,其他几个兵痞已经跪在了泥里。抖成一团。
杨旷不说话。他把刀往地上一插,刀身插进泥里,嗡地晃了一下。
他走到那个女人身边。脱了自己的外袍——绣着蟒纹的那件——盖在她身上。女人没动,眼神还是空的。杨旷蹲下来,声音压到最低,用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温柔说了一句:“没事了。“
萨水之后第一次开口,声音里有一种杨广从未有过的东西——稳。像一块石头,不晃。
他站起来,看那几个跪着的兵痞。
“你们是哪一营的?“
“陛、陛下饶命——小的们是……是左翊卫的——“
“左翊卫。“杨旷记住了。
他走到那个断臂的兵痞面前。那人没死,在地上滚,断口处涌着血,嘴里嚎着。杨旷低头看了他一息。
然后他拔出插在地上的刀。
第二刀。脖子上。不滚了。
安静。整个村口只剩枣红马打了个响鼻。
杨旷把刀递回给侍卫。侍卫的手在抖。不是因为血——宫里的侍卫见过血。是因为皇帝亲手杀了人。杨广杀过人,但不是亲手,是下旨。杨广的手是用来拿笔和端酒杯的,不是用来拿刀的。
杨旷前世带的兵,入营第一课不是打靶,是学《军人手册》。手册第三十七条:严禁对非武装平民实施暴力行为。违者送军事法庭,最高可判死刑。每个新兵蛋子都要在手册上签字按手印,背得滚瓜烂熟。到了战场上还有《交战规则》——什么情况下可以开枪,什么情况下必须停火,什么情况下必须保护平民。ROE卡片每个兵口袋里揣一张,指挥官确认后才能行动。
狼牙大队执行反恐任务时有一条铁律:宁可自己人多挨两枪,也不许误伤一个平民。有个中士在清剿时误伤了一个村民的胳膊,回来后杨旷亲自给他上了军法——不是因为心疼村民,是因为“规矩就是规矩,规矩坏了,军队就烂了“。
眼前这个时代,没有手册,没有ROE,没有军事法庭。士兵抢百姓是天经地义,军官杀士兵是家常便饭。唯一的规矩是——皇帝说什么,什么就是规矩。
所以杨旷刚才做的事不是“杀人“。是“立规矩“。用这个时代唯一听得懂的语言——刀——立一条新规矩:兵不犯民。
他不知道这条规矩能撑多久。但一件事开了头,就比一百件没开头的事强。
“把他挂起来。“杨旷指着地上那具尸体,“挂在路边最高的树上。给他脖子上挂块木牌。“
侍卫等着他说牌上写什么。
杨旷说:“劫掠百姓者,此下场。“
他翻身上马,拨转马头回官道。身后那几个兵痞还跪着,没人敢动。那个被盖了蟒袍的女人也没有。
杨旷骑回路上的时候,沿路的士兵看见了。龙袍没了——他只穿着中衣,外面盖着的那件留在了村里。但他骑在马上,身上带着没干的血,从村口出来。消息比马快,不用他解释,沿途的兵自己开始传——
“陛下亲手砍了个劫村的。“
“挂树上了。“
“牌子上写的'劫掠百姓者,此下场'。“
传话传了三遍就变了味。但核心没变:皇帝杀了兵,不是因为他们打了败仗,是因为他们抢了老百姓。
士兵们的眼神变了。不是感激——离感激还远。是困惑。困惑底下藏着一丁点别的东西——像是埋在冻土下面的草芽,还不知道该不该往外顶。
杨旷骑马沿着队伍走了一遍。
他在看。
不是看士兵——士兵什么样他已经心里有数了。他在看军官。看那些骑马的、穿甲的、带兵的校尉和郎将。
杨广的记忆帮他对上了名字和脸。
有几个人,看见他骑过来,立刻翻身下马,快步迎上来,躬身行礼,主动汇报自己营中伤亡和存粮。杨旷记住了他们的脸。这种人——不管能力如何,至少在溃败中还守着基本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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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几个人,看见他骑过来,先往后缩,在人堆里低头,假装在整理什么。等他过去了才抬头。杨旷也记住了。这种人,要么是怕死,要么是怕被追责。怕死的好办,给条活路就能用。怕被追责的,得看追的是什么责。
还有一种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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