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章 法子英的末日(2 / 2)

作品:《悍匪末路:轰动全国的大案纪实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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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是锁着的,警察撬开门进去。屋里有一股难闻的气味,客厅角落放着一个一米见方的钢筋笼,笼子里有一具尸体,已经开始腐烂。

墙边靠着一个旧冰柜,警察打开冰柜,里面是被肢解的尸块,用塑料袋装着。

法医现场勘验:钢筋笼里的死者是殷建华,35岁,颈部被铁丝缠绕,铁丝被老虎钳拧紧;冰柜里的死者是陆中明,33岁,木匠,身中数刀,头颅被砍下。

法医把尸体运回殡仪馆,做了详细鉴定。鉴定结果出来了: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1999年7月23日11点到12点之间。
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一百二十六章法子英的末日(第2/2页)

而法子英,7月23日11点30分就已经被警方抓获,在此之前一个多小时,他一直在殷建华家409室——他根本没有时间回出租屋杀殷建华。

杀死殷建华的,只能是留在出租屋里的劳荣枝。

警察拿着鉴定报告去审讯室,把报告放在法子英面前。

“殷建华的死亡时间是7月23日11点到12点,“警察说,“你11点半就被抓了,而且之前一直在殷建华家。你怎么杀的他?“

法子英看着报告,脸色变了,嘴唇动了动,没说出话来。

过了很久,他说:“是我让她干的。我出门前跟她说,如果我中午没回来,就把他杀了。她不敢不干,罪在我。“他还是把罪往自己身上揽。

警方确认劳荣枝在逃,发布了通缉令。

但劳荣枝已经消失了,她没有用真名,没有用身份证,没有跟任何熟人联系。她像一滴水,融进了大海里。

1999年11月18日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子英案。

法庭里坐满了人,有受害者家属,有记者,有旁听的群众。法子英被法警押上被告席,他的腿伤还没完全好,走路有点瘸,但腰板挺得很直,脸上没有表情。

公诉人宣读起诉书:法子英伙同劳荣枝,于1996年7月在南昌实施绑架抢劫杀人,致熊启义、张丽及3岁女儿死亡;1997年10月在温州实施抢劫杀人,致梁晓春、刘素清死亡;1999年7月在合肥实施绑架杀人,致殷建华、陆中明死亡。共计7人死亡,手段极其残忍,社会影响极其恶劣。

“被告人法子英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?“审判长问。

“没有,“法子英说,“都是我干的。“

法庭辩论阶段,辩护律师以法子英认罪态度好、有悔罪表现为由,请求从轻处罚。但公诉人指出,法子英罪行极其严重,手段极其残忍,致7人死亡,其中包括一名3岁儿童,社会危害性极大,依法应予严惩。

审判长当庭宣判:“被告人法子英犯绑架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犯抢劫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“

法子英没有上诉。

1999年12月28日,法子英被执行枪决。

临刑前,他见了辩护律师。他穿着囚服,头发剃光了,比几个月前瘦了很多,但眼神还是那样,带着一点无所谓的笑意。

“我对不起那些受害者的家属,“他说,“我该死。但劳荣枝是个好人,是被我拖下水的,你们别为难她。她什么都不知道,都是我逼她的。“

律师看着他,没说话。他知道,法子英在撒谎——死亡时间鉴定已经证明,殷建华是劳荣枝杀的。但法子英到死,都要把罪揽在自己身上。

“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?“律师问。“没有了,“法子英说,“送我走吧。“

他被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

枪响的时候,他35岁。这个13岁进劳教所、17岁被判八年、出狱后混社会、杀人不眨眼的悍匪,终于走到了人生的尽头。

他不知道,他拼命掩护的那个女人,此时正在南方某个城市的酒吧里,端着酒杯,对着客人笑。她已经换了名字,换了身份,开始了新的生活——或者说,开始了新的逃亡。

劳荣枝先是到了武汉。

她不敢住旅馆,在武昌一个城中村租了个单间,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。她不敢用真名,跟房东说她叫“雪梨“,从湖南来,找工作的。

她在附近一个小酒吧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,晚上上班,白天在屋里睡觉。

她不跟同事来往,不跟人深交,有人问她家里的事,她就笑笑,说:“家里没什么人了“。

她偶尔会在报纸上看到法子英的消息。

第一次是“合肥持枪绑架案歹徒法子英被抓获“,后来是“法子英被判死刑“,再后来是“法子英被执行枪决“。

她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然后把报纸折好,扔进了垃圾桶。

第二天,她离开了武汉,去了东莞。

她知道,法子英死了,再也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了。

她可以重新开始,但她也知道,那些血,那些夜晚,那些死人的脸,会跟着她一辈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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