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目录 第109章 陈振羽(2 / 2)
作品:《穿书八零,开头和痞坏糙汉处对象》[小说时光]:xstime. c o m 一秒记住!
天下绝对不可能有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长得如此相像,相像到连眼角的弧度都一模一样。
周红缨用指肚反复摩挲着报纸边缘,油墨蹭黑了她的皮肤,她却像感觉不到脏一样。
振羽。这个名字在她的舌尖上无声地绕了几圈,带出几分难以言喻的酸涩,像是一根拔不出来的刺,扎在肉里日夜作痛。
相册继续往后翻,那些被岁月定格的画面,全都是属于她和陈振羽的过往。
从小到大,陈振羽的身边永远站着一个周红缨,这是整个军区大院里所有人都默认的规矩。
在那个物质还算匮乏的年代,大院里的孩子们有着自己独立的圈子,他们不需要和外面的普通人家打交道,每天在红砖高墙里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。
男孩子们总是扎堆成群地满世界疯跑,爬树掏鸟窝、去后勤部偷白菜、在水塘里摸泥鳅,女孩子们就在树荫底下跳皮筋、踢毽子。
陈振羽从小就是那一群男孩子里的孩子王,鬼点子最多,胆子也最大,谁要是敢不听他的,他卷起袖子就能跟人干一仗。
可就是这么一个混世魔王,每次闯完祸被陈家老爷子拿着武装带抽得满院子乱窜的时候,只要周红缨往中间一站,老爷子的皮带就再也落不下去。
周红缨从小就是大院里最拔尖的姑娘,功课好,懂礼貌,长得又漂亮,是大人们眼里标准的乖孩子。
她总是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连衣裙,扎着两条顺滑的麻花辫,安静地坐在台阶上看他们疯闹。
陈振羽爬到最高的那棵槐树上,掏出一窝还没长全羽毛的雏鸟,周围的小子们眼馋得直咽口水。
他却谁也不给,利索地从两米多高的树干上滑下来,顶着一头树叶子跑到她面前,献宝似的把鸟窝捧到她眼皮底下。
周红缨嫌弃那鸟窝里有虫子,皱着鼻子往后躲,不肯伸手去接。
陈振羽也不生气,笑着把鸟窝交给旁边的跟班,自己跑到水井边打水把手洗得干干净净,从兜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进她的裙子口袋里。
只要是他得着的好东西,不管是特供的巧克力,还是后山打来的野味,他总是第一个想到她,半分都不会分给别人。
等到了中学,大院里的孩子一起去附近的子弟学校念书。
陈振羽长得很快,个子蹿得比同龄人都高,穿上一身笔挺的绿军装,骑着一辆崭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,每天早上准时停在周红缨家的巷子口。
她背着书包走出来,自然地侧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。
车子在两旁种满白杨树的街道上飞驰,早晨带着露水的风吹鼓了陈振羽白色的的确良衬衫,那股混着肥皂味和阳光的干净气息,就这么顺着风钻进她的鼻腔里。
那时候的女孩子都矜持,哪怕大院里的邻居都拿他们俩开玩笑,说陈家和周家早晚得做亲家,她也从来没有当面承认过。
她坐在后座上,出于高干家庭培养出的清高和自尊,从来不会伸手去抱他的腰。
她只是用手指轻轻拽着他衬衫的一点衣角,感受着自行车颠簸时,他的后背偶尔擦过她的手背。
那一瞬间传递过来的体温,总是能让她的耳朵悄悄红上一整个早自习,她以为这就是爱情开始的模样,细水长流且永远不会变。
每次在学校操场打完篮球,陈振羽总是满头大汗地跑到看台上找她。
他毫不客气地拿过她放在一旁的北冰洋汽水,仰起脖子一口气灌下去大半瓶,喉结上下滚动,汗水顺着下颌线滴进锁骨里。
周红缨嘴上嫌弃他一身汗味,从口袋里掏出叠得方正的碎花手帕递过去,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他被汗水浸透的脊背上。
那个时候的周红缨,骄傲且笃定,她觉得陈振羽就是她生命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他们会顺理成章地一起考上大学,毕业后服从分配进到好单位,然后门当户对地结婚,搬进大院里另一栋分给他们的小楼。
他们会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,继续在这个熟悉的圈子里,过着让所有人都艳羡的安稳日子。
她从来没有想过,这个世界上会有一种叫做意外的东西,能够硬生生地把原本严丝合缝的两个人,从中间彻底劈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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